热度不能随便蹭!“茅台火锅”“茅台咖啡”可能涉嫌侵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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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品首日销量突破542万杯,销售额突破1亿元!”

9月5日上午,瑞幸官方公布与贵州茅台联名产品“酱香拿铁”战绩,人们也再次感受到“新晋顶流”的魅力和地位。

随着“酱香拿铁”爆火后,不少品牌纷纷加入这场流量游戏。“茅台火锅”“茅台咖啡”“茅台茶饮”等产品在餐饮行业如雨后春笋般涌现。然而,一则关于#茅台工作人员:在咖啡中擅自添加茅台售卖是侵权行为#的热搜却打破了这场狂欢。

不少网友疑惑,“哪条法律说买了东西以后,和别的混在一起就是侵权?”

一、首日卖出542万杯!“酱香拿铁”成新晋顶流

9月4日,瑞幸咖啡正式宣布与贵州茅台达成战略合作,成为首个与贵州茅台达成战略合作的中国连锁餐饮品牌,并联名推出的“酱香拿铁”新品。

据石占小吃培训了解,“酱香拿铁”使用白酒风味厚奶,含53度贵州茅台酒,酒精度低于0.5%。零售价38元/杯,使用优惠券后预计19元/杯。

售卖首日,红餐网通过走访发现,不少瑞幸线下门店的“酱香拿铁”出现爆单,甚至售罄的现象。瑞幸富力盈凯店的员工告诉红餐网,一大早就有不少客人开始排队购买。“以早上的营业情况来看,估计到午饭的饭点还不能休息。”

线下门店火热,线上消息同样劲爆。据红餐网不完全统计,自“酱香拿铁”上市,仅一天半的时间,#瑞幸回应喝茅台联名咖啡能否开车##民警实测酱香拿铁含酒精吗##19元的酱香拿铁亏本吗?#等10余个相关话题纷纷冲上新浪微博和百度热搜榜。

网友们纷纷晒出“人生第一杯茅台”并予以评价:“酒味还蛮浓的,喝多了确实有点感觉晕乎”“我倒觉得不像茅台味道,但确实有酒精”“朋友圈只有我一个人没喝到了”……

还有网友提出“酱香拿铁不含真茅台”看法。或许是为力证咖啡内有真茅台,9月4日晚,瑞幸咖啡通过官方视频号发布了一条“酱香拿铁原料生产全记录”的视频。画面中显示了贵州茅台酒到仓、开封、专业装灌装生产、抽样检测以及大货批量生产等过程。

与此同时,酱香拿铁原料商塞尚乳业董事长回应称,在制作厚乳过程中,茅台方派人盯着将价值3000万元的茅台一瓶一瓶加进去。

讨论很快就转化成了购买力。9月5日上午,瑞幸咖啡在新浪微博宣布:“酱香拿铁”单品首日销量突破542万杯,单品首日销售额突破1亿元的佳绩。

与此前联名款产品不同的是,据瑞幸官方客服人员的介绍,此次推出的酱香拿铁将会是瑞幸的常规销售产品。

二、“茅台火锅”“茅台咖啡”涌现 茅台方:可能涉嫌侵权

随着关注度和讨论度的越来越高,不少餐饮企业也开始“蹭”上茅台的热度,加入这场流量狂欢。

红餐网注意到,在“酱香茅台”上市的同一日,湖南长沙一火锅在门店上新了售价128元/份的“酱香茅台火锅”,每一份火锅中含有8ml贵州茅台酒,将于现场当面添加,保真保正。

据该火锅店表示,他们门店在去年2周年之际,店铺就上新了茅台火锅,并获得消费者100%好评。

但高调推出茅台火锅,是否得到了茅台方面的授权?该店工作人员则回应极目新闻记者称,他们只负责执行,至于是否有茅台方面的授权,他并不清楚。

除茅台火锅以外,茅台+咖啡、茅台+茶饮还是当前餐饮行业较为热门的选择。

早在今年7月,贵州一茶饮店以53度飞天茅台为原料,制作出“贵阳冰茶酱香”版。在宣发中,该品牌介绍是将500ml的飞天茅台分装55小茅台杯左右,单杯版使用1小茅台杯混入饮品,产品定价为VIP68元/杯,普通顾客73元/杯。

与餐饮品牌的悲欢并不相同,茅台对以上餐饮门店的行为并不赞同。

9月4日,茅台工作人员在接受蓝鲸记者采访时表示,咖啡店擅自在饮品中添加茅台售卖,即便不以此作为卖点宣传,实际上也是侵权行为。但网友对于茅台这一说法有些不买账,纷纷表示指责茅台:“不是卖点也不行?这我就不理解了。”

或许是争议声太大,据九派新闻9月5日报道,茅台客服对上述说法进行了更正,表示“餐饮店若在商品中添加茅台售卖,并以此作为卖点宣传,便属于侵权行为。若不以此打广告,则不算侵权。”

红餐网在查询中也发现,曾有商家因擅自自制茅台咖啡而被罚。据企查查显示,2022年,无锡市心甜化妆品经营部曾在在未取得商标授权的情况下自制“茅台咖啡”销售,并在未获得茅台授权情况下私自在店内设置了“专属特调茅台咖啡 53”“咖啡天花板玖号53飞天茅咖”等宣传牌。同时在抖音、小红书等社交软件上对其销售的茅台咖啡商品进行宣传。

截至案发,当事人共计销售标称“玖号 53°飞天茅咖/拿铁生椰茅咖”21 杯,非法经营额为2728元。最终被没收违法所得和罚款共计7万余元。

此外,江苏无锡的东港米阑西餐厅,也曾在2022年因在其经营场所吧台货架和储物柜内存有“茅台拿铁”咖啡杯,外包装上标有“茅台拿铁”及图标,但无法提供相关商标授权,被无锡市锡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罚款500元。

那么,餐饮商家在产品中加入茅台到底是否涉嫌侵权?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规定,经营者不得实施足以引人误认为是他人商品或者与他人存在特定联系的混淆行为。若瑞幸与茅台是商业合作关系,但其他餐饮店若仿照瑞幸进行宣传,则涉嫌不正当竞争。

同时,河南泽槿律师事务所主任付建在接受九派新闻采访时指出,如果餐饮店在未经茅台授权的情况下,将茅台酒添加到食品中售卖,这确实是侵犯了茅台的商标权和著作权,构成了侵权行为。可能会因侵害茅台公司的权益而被索赔,也可能涉嫌不正当竞争被处以高额罚款,情节严重的,还可能被吊销营业执照。

但是,如果餐饮店已经获得了茅台的授权,或者是在茅台的许可下使用茅台酒作为原料,那么这种行为就不构成侵权。此外,如果餐饮店并没有将茅台酒作为卖点宣传,而只是将其作为一种原料使用,那么这种行为也不会对茅台的商标权和著作权造成实质性的侵害。